哈尔滨工业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学生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机构,是学院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的得力助手,是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她提倡秉承优秀、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把对学院负责、为学生服务、树校园新风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增强凝聚力、充实战斗力,提高号召力”是学生会为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第二章 团委学生会结构组成
第二条  院团委学生会设团委副书记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网络部、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记者团。

第三条  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重点立足于参与校级、组织院级性活动,统一安排各项事务。各执行部门在团委副书记,主席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工作,并根据特点各司其职。

第四条  班委是团委学生会下设的基层组织,受院分团委和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在院团总支、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班委换届或调整应及时上报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班委各职能委员有义务向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并接受考核。

第三章 会员组成及其要求

第五条  凡在本院有学籍的研究生、本科生,入学后如未特殊声明,即认为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普通会员。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通过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第六条  本会还设干部级会员:其中包括部长级会员(包括团委副书记,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等)和干事级会员(各小班班委)。部长级会员原则上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由院辅导员老师推荐、考核、任命。干事级会员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并随班委换届、调整作动态调整。
第七条  干部级会员应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组织能力。
第八条  干部级会员是全心全意为学院和学生服务的学生代表,是有文明、勤奋、创新、进取精神的先进学生。
第九条  干部级会员永远是广大学生中的普通一员,除了学生会章程规定范围内的个人权利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会员都不得以学生会的名义谋求任何的私利。
第十一条  干部级会员原则上任职一年,特殊情况可以适当缩短或延长。

第四章 干部级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二条  干部级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
)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学院的决定,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活动,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
)坚持学院和学生的利益高于自己的利益,克己奉公,大胆工作,钻研工作艺术和探索工作方法。
(
)时刻起模范带头的作用,以身作则,勤奋好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学院和学生的监督和帮助,勇于纠正工作的缺点和错误。
(
)维护团委学生会的团结统一,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不搞小集团活动。
(
)密切联系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  干部级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 根据需要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
) 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有监督、讨论、建议和批评学生会工作的权利。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除外)。
(五)团委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由个人提出申请,经院团委学生会同意,报院领导批准。
                      
第五章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职能


第十四条  学生会各部门职能
(一)团委副书记与主席职能

1.负责主管团委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向干部级会员报告前期工作总结作出近期工作安排。

2、制定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的具体方案。
3
、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4
、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理顺各部门关系。
5
、审批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
(二)办公室职能
1
、协助主席制定团委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
2
、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3
、负责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
4
、协助各部开展工作,理顺各部关系。
5
、组织,负责记录考勤。
6
、记录并整理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资料。

7、纪录并整理各部开展活动的情况,激活动备份.
8
、承担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三)、学习部职能
1
、配合教学,积极开展各项知识性、趣味性的学习活动,开阔同学们视野,促进同学们的学术兴趣。
2
、承担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四)、文娱部职能
1
、 广泛地开展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文娱活动,发动同学们 的参与积极性,活跃校园的文化生活。
2
、根据同学们的要求,组织校内外的各项文娱活动比赛。
3
、培养文娱骨干,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比赛活动。
4
、承担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五)、体育部职能
1
、广泛开展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体育活动,提高大学生的身 体素质。
2
、根据同学们的要求,组织校内的各种体育比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
3
、积极发现培养体育骨干,建立院里的各种球队,参与外校的各项比赛和交流活动。
4
、承担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六)、生活部职能
1
、组织和负责检查学生宿舍卫生的评比工作,督促个人或集体清洁卫生。
2
、深入同学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监督问题解决情况。
3
、帮助老师了解学院特困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承担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七)、网络部职能
1
、负责我院的网页制作,通过网络做好我院的宣传工作。
2
、承担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实践部职能

1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组织和协调志愿者活动。

3、建立和管理社团档案。

4、承担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组织部职能

1、监督指导各团支部的团日活动。

2、负责升旗,运动会的纪律检查工作。

3、负责期末综合素质考评工作。

4、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团的纽带作用。

5、承担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宣传部的职能

1、负责向全院及全校同学宣传学院及学院组织的活动。

2、创作喷绘板,制作手工绘板,海报等。

3、承担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十一)记者团职能

1、以第三者的是角度全院各年级,各专业的活动进行采访,报道。

2、负责院工作简报,院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3、对师生关心的人物,事件进行采访。

4、承担团委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第六章 团委学生会秘书长

第十五条 团委学生会设秘书长一名,根据工作性质,秘书长应为院党委推荐的老师。

第十六条 秘书长由团委学生会聘请,负责具体指导和协调全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七条 秘书长的权利与义务

()由提名主要工作人员的权力。

()有审查团委学生会有审查团委学生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权利。

()有接受团委学生会接受团委学生会成员成员咨询的权力。

()有协调团委和学生会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由各部开展活动的否决权。

第七章  团委学生会制度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制度

(一)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任何收支款项必须由办公室记录核实。

()各部用于正当工作用途的款项可予报销,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查实报院里严肃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公交车费不予报销,使用工作餐需提前申请。
(
)在活动前,各部门必须列出预算报给办公室,经同意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办公室不予报销。
(
)各部的活动支出款项必须切实结合预算,否则,办公室不予报销。
(
)各部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发票)统一报帐。发票应写清明细,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用途和经手人。如有特殊情况只能用收据报帐时,需报请院里批准。
(
)团委学生会报帐周期为两周。每个周期内,第一周各部门向办公室上交报销凭证,第二周办公室下发现金。以上两周的报帐工作不能交叉进行。否则,发票作废。
(
)各部门应厉行节约,超过预算金额的发票一般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详细注明原因)。
(
)举办大型活动应先作预算并报请院里批准。举办活动如需提前垫付大额现金(500元以上),应写书面报告提交院里,审批通过后方可从办公室支取现金。活动结束后应立即上交金额发票。
(
)各部开展活动的经费一次性超过100元以上须报院里审批。发票和凭证由办公室汇总月末上交院里。

()各部财务清单,应以账本的形势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在案,学期结束进行个部财务核算并公布.
第十九条  会议制度
(一)团委学生会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
(二)会议由办公室组织,负责记录考勤;
(三)团委学生会干部应及时出席各次会议,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办公室请假。(注:提前五分钟到会签到)
(四)在会议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设置到震动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
(五)无故三次不到者将视为自动退出团委学生会。
第二十条  工作制度
(一)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二)遇事乐观,认真对待一切工作,不对工作抱有任何消极不满情绪;
(三)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当忠于职守,搞好部门之间的关系,友好相处。
(四)对临时任务和紧迫问题各部要积极给予布置和解决。
第二十一条  考核及其奖惩制度
(一)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具有作为一名学生干部应有的道德水准。
(二)团委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能够认真自觉地完成,活动中能积极参加配合,依据活动计划和办公室审查监督报告,可以参加推优。
(三)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各类会议,凡成员无故缺席或迟到两次以上,取消推优资格。
(四)团委学生会每学期对会员进行考核,考核分级分部门进行:由秘书长和院办老师考核团委副书记和主席团,由团委副书记和主席团考核各部长,各部长考核各部员.

() 以办公室日常考核记录为主要根据,并依据考核结果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适当加分,在评奖评优以及组织发展上对表现优异的会员给予重点考虑。
(六)对于工作不力的部长级会员,院团委学生会有权力建议其退会,对于干事级会员,院团委学生会有权力向该会员所在班班主任建议其退出现任职位。
(七)如团委学生会会员个人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组织条例,但不得与本章程相冲突。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doc

更新时间:2012/05/07    作者:不详    点击: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