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汽车工程学院2019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

根据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汽车工程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评选细则进行国家奖学金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一、申请条件、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且家庭经济困难(上一年度及本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合格,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须是2019年度认定的困难学生。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在籍全日制预科、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14个(164名、175名、185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6个(161718级各12名,其中每个班级评选推荐1名,剩余名额由各自年级组织评选);国家助学金依据学校的名额以及学院2019年度认定的困难学生由辅导员与班主任、班委进行评定并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实际情况发放,资助金额适度上调,资助额度在2800元至4000元之间。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结合学校文件等相关要求负责制定学院内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及学院内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评审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隋海瑞

成员:邓平平、董方圆、尚海、刘磊、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代表。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相应的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向学院如实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二)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单位评审细则。

  1. 辅导员老师初审。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初审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表》。

  2. 学院联评。学院组织评审小组、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对初评后的所有候选人进行联评。

  3. 励志评选下列几种情况可以优先考虑:(一)双亲去世、单亲或父母严重残疾的学生。(二)革命烈士子女和社会优抚对象的学生。(三)来自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

    (三)名单公示

    对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院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四)上报终审

    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并最终由教育部终审,批复评审意见。

    五、时间安排

    930日,学院通知并公布评选细则,学院评审小组名单和评选细则;

    108日,申报国家奖学金(含3分钟答辩ppt)、班级推荐评选的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报送个人申请材料及相关表格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各辅导员老师;

    109日,院系组织评审国家奖学金;

    1010日,院内各年级组织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

    1010-14日,院系审核并统一报送材料至学校。

    六、相关要求

    1.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评审要求组织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根据国家对2019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零错误要求,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填写相关表格。

    3.所有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入学院进行评审,请各学院制定相应的评选办法,对新转入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进行认定,确保本学院参评的学生评选标准统一。

    七、其他安排一律以实时通知为准。

     威海校区2019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表格.rar.rar

     

                                                 汽车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日

更新时间:2019/10/01    作者:    点击: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