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2019年度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经过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汽车工程学院2018-2019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初审结果公示如下:
先进班集体标兵:1601501班
先进班集体:1601502班、1701201班、1701202班、1701501班、1801502班、1801701班
优秀学生标兵:张鑫平、崔珂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李剑、穆宇宸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若在公示期间存有疑议,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院南208)电话:0631-5687025。
汽车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