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汽车工程学院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评选比例: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5%。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截止申请时科创学分达10分,前六学期保研综合成绩在专业前30%且无挂科;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流程
1.评选工作流程
(1)相关同学根据本评优细则自行申报;
(2)候选人以第三人称按照评选要求填写上报«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个人事迹、证书证明电子版等材料;
(3)学院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应重点审核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佐证材料原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4)在确保候选人符合申报材料后,学院暂定12月30日周一举行联评大会,由评审团成员根据现场表现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2.上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个人事迹各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于12月30日周一上午11:30前交至研究院南208尚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请按“学号-姓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格式命名,2.《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请按照填写模板填写,电子版请按照“学号-姓名个人事迹”格式命名3. 《2020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 》 4. 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
5.获奖证书(证明)电子版。6.联评展示PPT,时长3分钟以内。
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报,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电子版材料于12月29日周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643214727@qq.com。
填写材料见附件。
四、名额分配
汽车工程学院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名额共计15人,名额分配如下:
车辆工程(传统)7人,智能车辆工程2人,交通工程3人,能源与动力工程(车用动力)3人。若某一专业申报人数不足,剩余名额将作为机动名额分配至其他专业。
学院将成立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结合学校文件等相关要求负责制定学院内评审细则及学院内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和专业老师组成。
五、奖励和管理
经审核批准、公示合格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并由学校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毕业离校前如有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631-5680316;
汽车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