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汽车工程学院2020届哈工大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汽车工程学院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评选比例: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共29人,其中车辆工程14人,智能车辆工程3人,交通工程6人,能源与动力工程6人,若某一专业申报人数不足,剩余名额将作为机动名额分配至其他专业。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前六学期保研综合成绩在专业前30%,截止目前创新创业学分达6;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 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 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奖章”“抗疫志愿服务奖”“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学业帮辅学生讲师”“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5. 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联名推荐,并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评选流程

    1)相关同学根据本评优细则自行申报;

    2)候选人以第三人称按照评选要求填写上报«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第三人称填写)、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证书证明电子版等材料;所有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报,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哈工大优秀毕业生评选”,电子版材料于513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邮箱643214727@qq.com

    3)学院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4)在确保候选人符合申报材料后,学院暂定513日下午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函评,由评审团成员根据个人事迹进行打分。评审团由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和专业课老师组成。后附评比细则。

     

汽车工程学院哈工大优秀毕业生评比细则

  1. 评比由成绩评分、个人事迹分、科创学分三部分组成。其中成绩评分占70分,个人事迹分占30分,两者相加再加上科创学分即为总成绩;

  2. 个人事迹分需要根据各位评选者提供的1000字个人事迹材料由学院老师组织评审后打分,最终取平均分,总分30分;

  3. 成绩评分按照前六学期保研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百分比计算,专业排名5%70分、10%68分、15%66分、20%64分、25%62分、30%60分、30%以下为58分。

哈工大优秀毕业生附件.rar

创建者:隋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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