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汽车工程学院校企合作协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一汽解放领航奖学金”,现开展2019年度评选: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选范围
1.评选对象为我校汽车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业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
2.已认定为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生活俭朴;
3.已与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签约,有明确就业意向者优先考虑;
4.能够保证完成学业,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2019-2020年度累计获得5000元及以上奖助学金者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三、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等奖学金,1人,10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2人,7500元/人
三等奖学金,3人,5000元/人
一、二、三等奖学金均为一次性发放。
四、评选过程
1.申请
申请学生填写附件1申请表以及附件2汇总表,承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并提交奖励证书复印件、签约任职证明复印件,随申请表上交。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申请者于5月26日上午11点之前提交申报材料并打包发送至邮箱【hitqytwjcb@163.com】。
2.学院初审
学院于5月28日进行初选评审,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评审细则,申请学生提交个人3分钟答辩PPT(可带视频PPT转换,自配字幕和语音)。
3.学校复审
学院将初审结果上报校本部与一汽解放有限公司进行复审,确定一汽解放领航奖学金获得者最终名单。
4.公示
学院对最终确定学生名单进行至少3日的公示。如有异议,由评审小组负责解释,公示无异议后,审定结果向全校公布。
汽车工程学院
2020.05.21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汽车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