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汽车工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为传承和弘扬学校“精神引领、典型引路”的优良传统,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根据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学院评选办法进行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的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生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

2.教师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在职教职工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二、表彰内容

(一)学生奖项

1.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

2.个人奖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集体奖项:先进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2.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

三、评选条件

学院评选条件如下,具体评选条件参照学校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及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全体班级成员自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自觉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关心世界,注重学习、善于学习、敏于求知。班委会成员能够做到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1)突出理想信念:班级成员入党申请书提交率80%以上,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比例在20%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无不及格现象,“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参与率不得过低。

2)突出责任担当:班级成员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参与率在60%以上。

3)突出学习学业:班级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无因学习困难而降级、退学的学生。

4)突出互帮互助:班级开展学习型集体创建,深入开展学霸上讲台、一对一帮辅等学业支持活动,主动关心关爱生活困难、心理困难、就业困难的同学。

5)班级成员在上一学年中没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2.优秀学生及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1)突出“德”:自觉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真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组织参与主题党团日活动,积极组织或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哈工大精神传统等学习宣讲活动,自觉成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的典范,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达80%以上。

2)突出“智”:自觉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一学年学分绩良好以上(学分绩为80分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或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或在创新创业等领域有突出成绩,且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未通过”或者“不合格”现象)。

3)突出“体”:自觉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积极主动参加体育锻炼,原则上上一学年体育测试成绩或体育课平均成绩良好及以上(学分绩为80分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

4)突出“美”:自觉培育健康向上的审美情操,主动阅读各类名著名篇,积极参与各类文化艺术类讲座和演出,努力提升审美水平和人文素养,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中励志成才。

5)突出“劳”:自觉弘扬劳动精神,主动热情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学,主动打扫寝室卫生,积极参与支教、支边、支农或从军入伍、国际组织实习实践等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年均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无C、D情况。

6)在上一学年中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在上一学年中担任各级学生组织、社团学生干部或寝室长,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满足优秀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下,成为拥护党的领导的表率、无私奉献的表率、服务广大同学的表率。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真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组织主题党团日活动,积极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哈工大精神传统等宣讲活动,自觉成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的典范,引领同学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2)带头恪守学生本分,勤奋学习、不迟到早退缺课旷课,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上一学年学分绩良好以上(学分绩为80分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或者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或者创新创业领域有突出成绩,且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未通过”或者“不合格”现象)。

3)带头奉献班级建设,珍惜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致力学风建设,班级没有因成绩不及格而退学的学生,致力寝室建设、甘于奉献,上一学年中所在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无C、D情况,公私分明、不借担任学生干部机会谋求私利,所在集体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奖励。

4)带头服务广大同学,牢记服务同学的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和作风,立志做“同学友”、不做“同学官”,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倾听同学呼声,千方百计为同学排忧解难,积极组织学生需要的活动、打造学生依靠的组织、成为学生信赖的朋友,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达90%以上。

四、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及标兵评选

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自行申报,由院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排名取前七个班级,第一名推选为先进班集体标兵,第二至第七名为先进班集体,其中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级额外获得个优秀学生名额,每年级一个优秀班主任名额,年级内排序第一的班集体获得优秀班主任名额。

2.优秀学生及标兵评选

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标兵自行申报,由学院联评,根据评审结果排名取前名个人为优秀学生标兵,其余个人可参加班级内优秀学生评选。若获得优秀学生标兵则该标兵所在的班级优秀学生递进一名。

3.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评选

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行申报,由学院联评,根据评审结果排名取前名个人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其余个人可参加班级内或组织内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4.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84名,标兵3名17-19级合计82名,剩余2名额由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级获得,优秀学生标兵3人,由学院学生自由申报,学院联评产生。

优秀学生干部34名,标兵3名1819级每个班级1个名额,剩余13个名额由学院团委学生会、党建中心、梧桐书院等主要学生干部申报,其中,学生会7个名额,书院4个名额,党建2个名额。学院通过评审材料进行确认公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3人,由学院学生自由申报,学院联评产生。若评选上标兵则该同学所在班级或组织递进一个。

先进班集体7名7个名额,学院17-19级班级申报,学院联评取前七名,排序第一推荐先进班集体标兵。

5.评选形式

申报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标兵须于11月17日(周)下午两点前提交电子版申请表至辅导员老师处,准备评审答辩PPT,集体5分钟、个人3分钟,11月17日(周二)晚上7:00学院会议室201进行联评。

学院将在11月18日公示标兵类荣誉奖项和学院评选的学生干部奖项,未评选上的同学可以参评班级内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五、评选小组

学院成立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审领导小组,结合学校文件等相关要求负责制定学院内评审细则及学院内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评审领导小组设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评审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隋海瑞

成员:董方圆、尚海、刘磊、研究生代表2

六、评选名额

1.先进班集体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班级总数的20%。

2.先进班集体标兵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班级总数的5%。

3.优秀学生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学生人数的10%。

4.优秀学生标兵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学生人数的3‰。

5.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学生人数的5%。

6.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学生人数的3‰。

七、其他安排一律以实时通知为准。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汽车工程学院所有

汽车工程学院

                                      202011月14


创建者:隋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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